200台
出口♂销售数量
1989年
企业成々立日期
1997年
企业成□ 立日期
200台
出口销↓售数量
2000台
出口销售数量
研发 生产 销售
深圳市前兆科技有限公司组建是一家研发☉新型高科技产品的成长型企业。公司主要研制开发监测地震前兆信息仪器——平安龙民用型地震预警仪,地震逃生预警仪、地震仪、地震报警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急救包等.......产品现广泛运用于包括台湾在内的国内地震多发地区乃至美国、日本等一线地震监测,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公司⊙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构造力研究中心、甘肃省陇南市地震防灾减灾研究基地、中原地震网等已经初步形成集产、学、研为◇一体的联合体。依靠资深地震预测专家的学█术力量及研究←成果,加上位于改革开放前沿所具备的先进理念,本公司不断创新,努力进取,开发新一代地震预测预报新设备,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公司不仅仅致力于科技创新,而且积极推动与地震减灾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2011年联合相关的专业机构成立群测群防志愿者基地。吸收有志于地震防测的爱】好者参与地震前兆观测,引导志愿者有组织地对地︽震前兆进行监测、记录和△上报,协助地震管理部门收集相关信息,为预报、研究◇地震提供有效帮助。
我▆公司主办网站http://www.hotgirlscamera.com是收集、分析地震前兆数据和对地震机理研究以及地震科普宣传。各地地震局及从事灾害〖预测、救助、宣传、教育等单位积极参加并大力支持,从而形成以地震前兆监测、地震机理研究和群测群防知识普及为宗旨的公益性网站。随着地震监测科学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大力推进灾害防御科学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维护生存发展条件,***限度①地减轻灾害损失,让人类福祉昌延。
200台
出口销售数量
1989年
企业成立日期
200台
出口销售数量
1989年
企业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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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数量
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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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 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 组织体系
2.1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ζ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〇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ㄨ领导灾区地震应∑ 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 监测报告
4.1 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ζ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临震ξ 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 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ω、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 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ㄨ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〇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〇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ㄨ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〇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 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ξ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ω 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 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 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 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 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指々挥与协调
6.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々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Ψ 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ㄨ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〇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ζ 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卐。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〇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ω 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 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 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ζ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ㄨ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Ψ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Ψ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 恢复重建
7.1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 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 保障措施
8.1 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Ψ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 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ω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 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 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ω 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 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 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卐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ζ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卐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々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 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 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大陆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 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ξ 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 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ξ 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 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卐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 附则
11.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 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ω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